“丽江再生水利用项目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要求,现将《丽江再生水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、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丽江再生水利用项目
建设单位: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
公示时间:2019年4月29日~2019年5月28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李工
联系电话:18908886440